婚内得稿费离婚后前妻能否分一半 离婚财产分割案流程
2022-02-24南昌法律顾问律师
熊书华,南昌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奉善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婚内得稿费离婚后前妻能否分一半
婚内得稿费离婚后前妻能否分一半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你的作品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交付出版社发表,虽然当时没有拿到稿费,但将来获得稿费是确定的。根据法律规定,该笔稿费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了,但你的前妻仍有权要求对这笔稿费进行分割。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婚姻法》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稿费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说在分割的时候肯定会给对方的,如果当时忘记了的话,那么对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一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案流程
一、离婚财产分割案流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是向法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被告进行答辩,法院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呢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是向法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被告进行答辩,法院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